澳大利亚访客签证



 

【办理流程】 
① 咨询客服,下订单 
② 准备资料,寄送资料
③ 收到材料
④ 审核制作资料
⑤ 约签,送签
⑥ 出签快递寄回

【受理范围】:常住地及工作地为中国大陆
【办理时间】:材料进领馆后十个工作日
【服务内容】:填表,翻译,递交,护照送达
【出签回邮】:顺丰包邮

【签证所需材料清单】:
一、个人基本资料
1 护照原件(有效期6个月以上)及护照首页、签名页、签证页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;

2照片4张:近期(6个月内)2寸彩照,并在照片背面写明字  3如实填写前往该国个人资料申请表,可以电脑上填写打印后本人签名,也可打印后手写(可联系客服发送申请表)

4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2份,

5 申请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;

6 如已婚,提供
结婚证复印件;如离婚,提供离婚证复印件;

7 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,小孩提供机打出生证明复印件;

8 在职人员
--单位开具的英文在职准假证明复印件,需打印在单位抬头纸上,由公司直属上级领导手写签字并盖单位公章(可联系客服索要模版)

9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章后的原件;名片(如有请提供);

10 退休人员
--退休证复印件或原单位用单位信签纸开的退休证明(须有公章及前雇主签字)。

11 学生
--准假证明,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,内容全部为英文,可以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本人签名,并加盖学校(公章)或(教务处章),如遇寒暑假,可用学生证或学籍卡复印件代替在校证明(可联系客服索要模板);

12 自由工作者
可以不提供在职证明,可以提供配偶的银行流水和工作收入证明。

13 申请人近6个月工资卡银行对账明细单原件,需在银行柜台打印,明细单中须标注账户所有人的姓名并加盖银行业务章,余额建议人民币5万以上不能一次性大笔转入;  14 房产证整本复印件(若自己名下没有,则可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,如父母或配偶,但需提供彼此间亲属关系证明);

15 车产证或行驶证复印件(如有请提供);
--股票、基金等交割单复印件(如有请提供,可作为辅助性资料);
--额度较高信用卡近6个月对账单(如有请提供),个人所得税原件(此项为辅助性资料);

16 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可提供父/母名下的资产证明,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,例如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整本复印件、出生证明复印件

17 若目的为访友或探亲则需额外提供以下资料:
--电脑机打的邀请信并由邀请人手写签字,邀请信可提供复印件,信中必须写明邀请人的联系地址、电话(提供电子文件即可);
---若邀请人为澳大利亚公民则提供护照首页的复印件,若为澳大利亚的PR\TR\留学等,则提供护照首页的复印件及相关签证页的复印件;
--邀请方提供经济资助证明的材料(如工作证明,近半年银行流水单等)

18 若单方家长携带未成年子女申请赴澳大利亚签证(即便父母双方届时同行),须提供另一方家长的委托书,需有手写签字并注明联系方式(可联系客服发送模版)

 预订提醒

1 护照一旦进入使馆,即会产生费用,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取消办理,我们可以撤销申请,但是所产生的费用,将由您一人承担。您已支付的订单款项将不予退还;

2 申请人需要保证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,完整性,有效性,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,或从事非法活动,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,我司不承担责任。 3 在办理签证期间,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、担保金或予以劝退;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,要求增补其他材料,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(此情况由领馆决定,我司无法干预)。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,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,非法定承诺。

4 澳大利亚使馆都会电话核实申请人资料,请务必提供真实资料;对于自由行旅游的客人,澳大利亚使馆都会电话核实对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,请申请人务必熟悉了解相应的行程安排以及大致的花费;(我司会在递交签证材料后提供电话调查注意事项)

5.对于70岁以上老人使馆可能会抽查要求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。  

 

6.请注意所有材料均需彩色复印件  

   

【材料寄送地址】: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C座3楼
收件人:签证部 邮编:610000 联系电话:028-69906162
邮递材料后,发送邮件至 visa@itrip.com ,内容包括:快递公司名称、快递单号、个人姓名、所寄资料列表
资料抵达并专人验收后,将邮件回复您,告知资料是否齐全,预计送签日期、出签日期。若否,将内附《补充资料一览表》及最迟补充时限

 退改须知
  • 在未正式受理签证办理的情况下,可取消订单退款,但需收取部分咨询费用;正式受理签证办理后不做退改

地址:125 Adderley St, West Melbourne,VIC 3003 T +61 451 305 863 M +61 432 418 689
网址:www.kanghui.net